外衣层还带封闭式的大头盔。哪怕是下雨,也不怕弄湿自己。真讲究。不愧是城里出来的。和棚户区就是不一样。
大人们太死脑筋了。不肯吃掉伤狮肉。又让城里富人拿回去,他们自己吃了。大人们偷偷吃点也行呀。伤狮肉真得很好吃。美味至极。城里人的福利本就可以拿一些出来,给棚户区分享。反正偷着吃就对了。小男孩觉得自己太聪明太勇敢了,比大人们要厉害。
这么想着,又偷偷捡些渣碎吃。毕竟伤狮们破碎得厉害。城里人难以在复杂的环境中将之清理干净。他们也只能带走大块的。
从此之后,每天晚上都有伤狮从城里跑过来闹事。因为伤狮的吼声会远远传过来。每天早晨出去,总能得些肉吃。吃不完,还能兜着走。
大人们心事重重,因此也没把过多注意力放在小男孩身上。小男孩自己也很注意,小心地偷吃,努力不让别人发现。
情况不是一成不变。棚户区的人口少得很快。城里人也开始收尸不积极。最后甚至不来了。一些大人也开始学样吃丧尸肉,因为发现小男孩一直吃生的,也没啥事。
没错,早就大人发现小男孩每天偷吃。但也没心思去管。可发现他一直吃,一直没事后,大家似乎清楚了,这肉是可以吃的。
虽然大部分人从心理上抗拒,但总有些人忍不住饥饿的痛苦,尝试去食用这种肉。丧尸肉很特别,和传说中的差别比较大。肉块腐烂很慢。甚至丧尸本身是不烂的。
因此大家私下里根本不叫丧尸了,而是取名叫“两脚羊”。弄熟后,特别香。渐渐地吃得人更多了。
令人担忧的事还是出了。有人一样变异了。成了新两脚羊。也在晚上发出了恐怖的吼叫声,然后加入夜奔尸的行列。这时候想制止已经太晚了。甚至根本没有吃过丧尸肉的人,也开始变丧尸。
严重的,白天都能发作。棚户区惊慌失控。好歹胆子都不小。大秩序没有乱。谁变丧尸,就把谁打死。丧尸其实根本不厉害,体能和人差不多,并且还神智混乱。比人容易对付多了。
因此大家不仅不怕,甚至有些人照旧吃肉。终于棚户区稀稀落落没啥人了。
小男孩没有多余心思,每天只知道吃和睡。竟然舒舒服服地过了这辈子以来最幸福的一段生活。天天有肉吃。保质保量。
棚户区急剧减少的人口,被他归因于吓跑了。因为伤狮太吓人,甚至会穿着人类的衣服吓人。
城里人也不来了。城里的伤狮跑出来的,也越来越少。幸福的日子好像又要变了。
小男孩不得不扩大活动范围。必须得跑更远,才能得到肉吃。伤狮肉保质期长。小男孩一般就吃生的。稍有异味的,才考虑用火烤一烤。
终于小男孩不得不把目光朝向城区了。棚户区没啥人了。他甚至会亲手干掉一些伤狮来取食。伤狮一点不可怕,对付他们,甚至比抓老鼠还容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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